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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喜歡馬。」英文怎麼說?你一定覺得這個問題是國小英文!你的直接反應是什麼?I like a horse.或者I like horses.

究竟是「I like a horse.」對?還是「I like horses.」對?你能不能解釋其所以然?


嗯!也許都對!這就是台灣學生容易遇到的問題。看起來都對,但是要你解釋就說不清了。這是關於冠詞的文法概念。冠詞不外乎a, an, the三個,看起來簡單,學問其實很大。我們很容易忽略它們,因為中文的概念裡沒有它們的影子。不過,魔鬼藏在細節裡,每個看起來不起眼的小東西,都有其意義。

談到上述的例子,其實應該說I like horses. 才正確。當你談的是「整體概念」,像「馬」就是,因為你並不是指特定什麼馬,你就要把整體說出來,所以複數比較好。

根據世界公民文化中心資深顧問Angela U教英文多年的經驗,她發現台灣學生很容易忽略the a an,原因在於台灣學生覺得這些冠詞並不重要。她強調任何文法概念都帶有一些意義。

the 為例,它有以下四種用法:
1.
當該名詞很重要時:the president
2.
當所指名詞只有一個時:
The computer is on the table.
3.
宇宙中的唯一:
the earth
4.
聽話的對方知道你指什麼。譬如,你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廣告在賣批馬,你到了農場時,你可以說Can we see the horse?這裡的the horse指的就是在賣的那一匹。


認識the,當然也要認識aa的概念相對簡單,指的就是單一一個。它有以下兩種用法:
1.
之前不曾提過的。There’s a horse in the field.
2.
代表整個群體。譬如:Can I have a pen? (任何筆,只要能寫就可以)


附帶一提複數-s的概念。複數當然用在數量高於一以上,另外,它還用在指整體概念。譬如:Do you have money? Do you like horses? Are there any tables in the room?

以下幾個例子用來說明有沒有冠詞,意義差別很大:

the pens/pens
1. Do you have the pens for the presentation?
(指的是為了會議特別準備的筆) 

 

2. Do you have pens for the presentation?(指的是,有沒有與會人員可以用來做筆記的筆)


***
人生不要一輩子都在跟英文纏鬥吧,要嘛放棄它不要有罪惡感,要不就征服它帶來成就感! Go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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